4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据中广网消息,此外,法律还规定,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本文来自: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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