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投入8.3亿元改善农村养老服务
记者12日从广西民政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文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投入8.3亿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广西将初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为实现这一目标,2012年至2015年,自治区财政将统筹安排9000万元,建设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3000个,受益人数将达到150万人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起至“十二五”末,广西将投入7亿元,逐步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据介绍,自治区财政将补助5.6亿元新建4000个“五保村”,并补助1亿元在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县改、扩建100个示范性乡镇敬老院。此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还将每年补助1000万元,作为养老服务体系项目的补助资金。
2012年至2015年,广西还将实施农村残障老年人康复工程,由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4000万元,给4000例城乡低保对象及居住在福利院、敬老院、“五保村”的“五保”老人等农村残障对象安装康复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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