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_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为方便不同收入群体参保缴费,进一步简化缴费经办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从2012年1月起,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临时工、钟点工和家政服务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照赣州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比例确定,其中,第一档维持1400元不变,第二档由原先的1600元提高至1850元,第三档由2000元提高至2300元,第四档4600元,第五档6900元;这就意味着每档全年缴费总额分别为3360元、4440元、5520元、11040元和16560元。
县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变更。(来源: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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