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家政策,吉林省今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上调184.8元,增幅为15.58%,高出国家平均调整水评近5.6个百分点。各地将在3月2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统一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每月再增加1.5元。对高龄、企业退休军队专业干部和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70周岁-74周岁人员每月再增加20元;75周岁-79周岁人员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月人均水平。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500元;对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工人技师)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450元。
调整后,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达到1370元左右,年约16440元,接近于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7元的水平。调整标准高于辽宁、黑龙江两个相邻省份。(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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