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有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开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了,这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消息传开,广大市民纷纷关注。本报《开平新闻》报道这一消息后,不少市民致电询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近日采访了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股负责人甄文瀚,就开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详尽解读。
1问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跟“新农保”是什么关系?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的一项社保制度。由政府组织和引导,属政策性、福利性的养老保险,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筹资,实行“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
2010年10月,开平市成为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市,面对的对象是开平农村户籍的农民朋友。“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实现了全覆盖,让开平市30多万农民在江门地区率先进入社会化养老时代。
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面对的对象是开平城镇户籍的居民。
按照国家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就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实行的“新农保”制度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参加原制度的参保人个人账户、缴费合并年限计算;已享受新农保待遇的参保人,改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原标准不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改为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
2问
问:开平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记者询问,开平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间是2011年7月1日,为何开平市政府差不多在1年之后才启动该项工作?
答: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推进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去年上半年,国务院要求,从去年7月1日起,凡是已经实施了“新农保”的县市,同时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随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按照国家的要求,要逐级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需要时间。
最近,《开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才获正式通过。《实施办法》通过后,开平市迅速启动了相关工作,动员、宣传、登记工作近日都已进入“白热化”阶段。
开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虽然最近才启动,但实施时间仍然是按照国家的要求从2011年7月1日起,参保登记日期、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的领取,都按这个日期开始计算。
3问
问:在开平某中学读高中的关新棠询问,他今年18岁,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年满16周岁,二是具有开平本市户籍,三是不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四是非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是非劳动者,即使已经年满16周岁,国家规定也不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实行的是以每个自然年(1月-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但在一个自然年内只能选择一种标准,一次性缴纳。需调整标准的,在次年的缴费时间内提出变更。
原“新农保”实行的缴费标准是100元、200元……500元五个档次。从今年1月1日起,都将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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