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家住包头市东河区的王建国(化名)老伴儿因心脏病突发去世,现在手续都办完了。前几天,王建国准备将老伴儿的退休金余额从存折中取出来,可是去银行后才发现,老伴儿去世后2个月还在正常发放退休金。王建国听邻居说,这种多领退休金的情况,查到后后果很严重,让王建国有些不知所措。
就此事,东河区社保业务大厅王姓工作人员介绍,王建国这种情况属多领养老金。王建国需持老伴儿死亡证明原件、老伴儿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待遇支付窗口办理停发养老金手续,并把多领的养老金退回。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若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可到社保部门认定后,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除了这些因为晚报、漏报死亡材料而多领养老金的情况以外,还有故意瞒报、冒领死者养老金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一经社保中心核实,将停发死亡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下达《退还冒领养老保险待遇通知书》,并责令限期退还。逾期未还,将报告劳动行政部门,逾期仍未归还,将转交人民法院处理。
据了解,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最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试行)》中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必须及时地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告,死亡人员的亲属应持死亡证明原件,在15日内到负责管理的服务机构办理死亡停发手续,同时办理领取丧葬费(上年度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之和)手续。
有人故意瞒报、冒领死者养老金,确系钻空子,应当惩戒。然而,相信大部分人都像王大爷一样,并不知道或没有意识到亲属故去后,需要及时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相关部门的宣传还是没有做到位。另外,在丧葬仪式办妥后,应该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通知家属办理这道手续,以免一些特殊人群平时对于宣传的不在意而误领养老金。生活中,类似疏漏其实还有不少,说明我们的社会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文章来源: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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