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籍青年还要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吗
“我家有3人均在外地有稳定工作,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已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最近老家的政府工作人员却说,家里其他人如果不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父母以后的养老保险会受影响。请问是这样的吗?”近日,在外地工作的睢县籍青年孟先生致电“纠风在线”,提出了上述疑问。
近日,孟先生老家睢县长岗镇北村集体收缴养老保险金,要求每家每户只要超过16岁的人口都要缴纳。但是,按照《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文件》中的实施方案规定,参保范围为“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文件中的规定,我们家的3人应该不在参保范围内。”孟先生认为,现在全国养老保险网络已经实现了互联,按照上述规定,他的3个家人既然在外地都办理了养老保险,应该不用再在老家缴纳费用了。
让孟先生困惑的是,当地的收费人员却对孟先生的家人说,家里其他人也要同时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否则即便父母如数缴纳了,以后也会受到影响。“比如现在我父母每年缴纳100元养老保险,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60元养老金,现在因为家庭其他成员不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我父母60岁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会由60元变为30元或20元。”孟先生说,对此他很不解,他也查了省里的相关文件及县里的文件,感觉当地相关工作人员的做法没有按照文件去执行,而是主观臆断。
针对孟先生提出的这一问题,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政策作出了详细解释。据介绍,睢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于今年4月28日正式启动。对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以直接享受城乡养老保险金待遇,但其子女必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其子女在外工作,所在企业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不需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需出具本人工作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始凭据或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参保证明即可。因此,鉴于孟先生反映的情况,孟先生在外地工作的家庭成员只要出具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始凭据或参保证明,就不需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孟先生的父母未满60周岁,需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0周岁后,可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且孟先生不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不会对父母今后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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