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费用谁来缴?
新规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应补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个体工商户雇工应补缴费用,由个体工商户和雇工共同承担。其他参保人员应补缴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单位职工共同承担
以5年为界线
补缴年限怎么算?
新的补缴办法,对本人申请补缴时间在5年内(含)的(以本人申请办理补缴时的上一年计算),按原规定计算应补缴费用;对本人申请补缴时间超过5年的,按新规定确定应补缴费用。其中,补缴时间的计算原则是以本人申请办理补缴的上一年度作为起始年度,以此按自然年度往前推算(含已缴费年度)判断是否超过5年。
以2009年申办补缴为例,从2008年起往前推算至2004年为5年内,2003年及以前则为超过5年的时间。
应补缴金额=5年内应补缴金额+超过5年部分应补缴金额
补缴标准怎么算?
5年内应补缴金额=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应缴个人账户利息+应缴统筹基金利息;
超过5年部分应补缴金额=申办补缴手续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本人补缴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