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就意味着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260元,调增幅约为10%。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7月深圳将不再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养老金不含补充养老保险
此次调整规定,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深圳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深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即2590元的5%定额计算,标准为130元;再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为单位计算)。
基本养老金不包括按上级政策和深圳条例规定不予调整的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及历年对高级职称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
高级职称加发专项津贴
根据调整,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加发一定标准的专项津贴。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7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加发600元。至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并按上述标准补齐。
高龄人员加发高龄津贴
调整还规定,对于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将加发一定的高龄津贴。其中,对在2012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2012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