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烟台市便开展实施了社保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坐在家里就可以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从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就已开展实施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可登陆到指定网站,自助办理增加人员、减少人员、申报缴费基数以及查询缴费金额(只含本金)、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职工基本情况等业务,有效减轻人力物力成本。
目前,全市已有3600余户参保企业实现了基数申报、增员、减员、计算应缴额、信息查询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涉及缴费职工51万余人,占到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职工总数的47.5%。同时,为满足更多企业“足不出户”交社保费的需求,我市还将社保费“网上征缴”模式由“小额支付系统”征缴向“财税库行”征缴进行了不断改进,即将投入运行,届时社保费的征缴工作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也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
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企业,在网上办理人员增加之前,必须按照增加人员身份类别,在相应就业机构办理就业手续之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若增加人员为工人身份,增加年月必须严格按照《xx合同制花名册》上签订合同的时间进行申报;若增加人员为干部身份,增加年月必须严格按照《人才服务中心干部工作介绍信》右下角的开具时间进行申报。企业依流程办理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后,须在网上直接打印出增加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在一个季度之内将增加表和相应手续资料交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办理人员减少的,也要在一个季度之内将加盖公章的减少表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交现场审核。
企业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开通程序:
首先,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烟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数字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阅读各项条款后,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其次,携带《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用A4纸、加盖单位公章)到电信当地各主营业厅(芝罘区为解放路、南大街、建设路)办理数字证书,缴纳网络使用费;
最后,携带网络使用费发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并接受“网上申报”业务免费培训。(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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