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退伍军人社会养老保险
我爸(余纯才1947年出生)1965年参军在雅安7852部队,1975年退伍。现有关城镇户口退伍军人可购买社保且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请问农村户口有没有这样的政策?
回复:
余国志同志你好:
你在政府网上咨询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收悉,按照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现答复如下:
1、在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未出台之前,我县农村居民暂按达委办发[2007]55、116号文件规定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即:凡达县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只要本人愿意,可参照全县村(社区)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待达到最低享受养老金年龄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由达县农村社保局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寿终。
2、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程序。首先参保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或达县农村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缴费标准是:每年最低缴费标准为8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资的20%(2008年为4262元),参保农民可在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额度,且缴费年限不受限制。养老待遇由社会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3、我县农村户口的退伍军人可按上述办法参保,目前没有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
(详细的政策规定,欢迎你前往达县南外镇市中心血站附属医院右侧的达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咨询,联系电话:595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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