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专员办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我办对省内兰州市、武威市、定西市辖属的多个县区开展了2011年度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专项补助资金重点审核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落下帷幕。
一、科学研究,合理制定方案
针对我省已在2011年7月对65个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这一新情况,我办开展了翔实的查前调研,精心研究、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审核工作的重心、目标和方法,开展查前培训,确保检查组成员均能掌握涉及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依法审核,确保“三个核实”
注重依法审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一是认真听取各级财政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对新农保和城居保资金收缴、管理及使用的情况介绍,确保“三个核实”:即核实60周岁及以上人员养老保险资金的发放情况,核实有无挪用、滞留、滞拨专项资金的问题,核实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实地抽查了县区财政局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资金专户资料、参保人员档案资料,检查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实际发放情况。三是按照《财政监督检查规则》要求,严格执行检查程序,认真撰写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对每一笔数字做到取证详实、可靠,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有理有据,有证可查,体现依法行政理念,保证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务实有效。
三、深入调研,掌握基层实情
新农保和城居保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检查组此次深入基层调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总结上报财政部。
四、严肃纪律,展现良好风貌
检查组全体成员始终能够一丝不苟地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要求,敬业团结,高效高质地完成了此次审核任务,展现了甘肃专员办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农保和城居保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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