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将转入新农保。他们将能在退休年龄后领取更高的养老金。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发布的文件,新老农保之间的转变渠道已经打开。市人社局社保基金征缴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镇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较早,在省新农保制度实施之前就形成较为完备的老农保制度框架。这部分参保人员以农村的纯农民为主。然而,由于老农保保障水平偏低,不能满足参保人员日益增长的待遇需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镇江市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老农保和新农保的衔接工作,逐步消除老农保制度,让广大农民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老农保参保人员(缴费年龄段)转入新农保(城居保)操作当中,参保人员在1992年至2009年间参加老农保的缴费年限,视同新农保(城居保)缴费年限。一次性趸缴的老农保参保人员,自缴费之日起至2009年期间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年限视同新农保(城居保)缴费年限。老农保参保人员(缴费年龄段)转入新农保(城居保)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农保(城居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领取待遇条件时享受新农保养老金。衔接过渡后,老农保个人账户应注销,终止老农保保险责任。
55岁的女性参保人员已经进入领取养老金年龄。对这部分人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且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继续按原标准领取老农保养老金,年满60周岁时享有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她们也可按新农保有关规定自愿继续缴费,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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