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下简称《对账单》)发放及对账工作将于2012年6月开始。
凡在2011年1月-2011年12月期间发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不含已办理退休、转移人员)均可根据自身工作经历、收入情况进行对账,对账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7月30日。
据了解,济南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专管员可在6月1日后,带单位介绍信到缴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对账单》。
根据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要在签收后的10日内,将《对账单》个人留存联发送并指导缴费个人进行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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