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35号)精神,我县已调整2012年养老金人均标准。
此次调待范围限定为我县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工作。
后惠及我县企业退休人数22290人,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同时因调待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2年5月15日前随当月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后我县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原1216.39元增加到1396.50元,月人均增加18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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