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198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按照这一新标准调整。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280元提高到2510元。市人社局昨天表示,1月和2月的养老金增加的部分将在3月5日补发到位。
调整受益人群110万人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本市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这是本市第20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这次政策调整与往年不同的是,加大了对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退休人员的调整力度。在按缴费年限普调的基础上,先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人员进行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最大限度提高其养老金水平,预计这次变化将有近110万退休人员受益。
养老金最低标准增百元
这次本市还对相关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了100元左右。
据介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其最低标准分别调整为每月1210元、1100元、1000元。
调整
按缴费年限普调月增至少35元
市人社部门称,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同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
向低收入者倾斜最高月增45元
这次调整考虑了低于2011年养老金平均水平即2280元/月的人员的利益。
按照以往的方式,低收入水平人群都是在按缴费年限和按绝对额普调后,再享受倾斜政策。而今年,人社部门则采用了先政策倾斜再按绝对额普调的方式。
具体调整方式是,按照其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30元到45元的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大,但按缴费年限普调和政策倾斜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应超过2510元/月。
按照绝对额增加首次分为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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