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月全覆盖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7月1日,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将达到446.55万人,享保人数将达81.83万人,一年可为我市争取国家资金5.52亿元,争取省补贴5440万元。届时,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将合并实施,并轨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一致、养老待遇一致,合并实施后统称为“邢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据悉,自7月1日起,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届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统一为10个档,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另外,在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领取待遇与其子女参保缴费挂钩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
据市人社局农保科科长杨少青介绍,为保证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市区都将成立相关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目前,人员、机构、经费、设施等都已准备就绪,确保7月1日按时启动。此外,我市还将采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征缴、社会化发放。
据了解,自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我市的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沙河市在当年率先被纳入全国新型农保试点,2010年南宫市、巨鹿县也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试点,自此,3个试点县市参保率均达到了96%,享保率达到了99.9%。前期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即将开展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经验。
去年清河县、邢台县、威县、平乡县、新河县、宁晋县、高开区、大曹庄管理区8个县市区被批准为第3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时开展新农保试点的11个县市区被批准纳入当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时间为去年7月1日,至此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在我市已达到60%以上。
我市在顺利启动前3批共计11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将在包括桥东、桥西、柏乡、临城、广宗、隆尧、临西、任县、南和、内丘在内的其余的县市区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届时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终将达到100%。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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