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赵先生曾在德州市直某单位工作,今年因工作变动,已经到菏泽定居。近日,新工作单位为他在菏泽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赵先生致电帮办热线,想咨询以前在德州缴纳的社保费能否转移到菏泽?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答:帮办为此咨询了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家政策只允许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转移对象为退休年龄之前的参保职工,男职工50周岁以下,女职工40周岁以下,超过此年龄的只允许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其中,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关系也可以转移基金;医疗保险属于属地管理原则,只能转移关系不能转移基金。
养老保险转出我市的具体手续为:第一步,办理职工必须在系统内显示为中断人员,且必须在转入地已经开户缴费,有单位的先由单位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属于个体的先到缴费窗口办理减员手续。第二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单位的需要携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转入地的参保证明(已经在外地有新单位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个体缴费的可以提供相关手册、社保卡或者缴费单据),本人不能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由市社保中心42号窗口提供的《转移申请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到42号窗口。第三步,市社保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人将此凭证带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第四步,等待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给德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寄来《联系函》,我市开具《信息表》并转出基金。
医疗保险转出我市的具体手续,与养老保险转出手续基本相同,等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医疗联系函》后,我市出具《医疗缴费凭证》和《信息变更表》。(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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