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近日,运城市区一些城镇居民致电晨报反映,他们有的没有工作单位,有的虽然是企业员工,但因为企业倒闭,均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像这种情况下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若能参加,需要递交哪些资料?如何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为了弄清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盐湖区农保中心。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
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险
据该中心何主任说,根据政策规定,户口在盐湖区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100元至1000元
共分10个档次
城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个人缴费从100元至1000元分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计入个人账户。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政府补贴和利息、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
递交资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
到户口所在社区申报缴费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申报手续。以后每年1月至5月底,到户口所属的社区缴纳本年度的城保费。
今年城保费的交费截至时间为6月25日。提醒未交费的居民尽快参保交费。
对重度残疾人
盐湖区政府代缴保费
区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1级、2级残疾)全额代缴每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持残疾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两级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期间户口转移的
个人账户可随户口转移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口迁往外地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扣除政府补贴资金后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且封存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政策待遇
参保人60周岁起
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以前,盐湖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经过社保资格认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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