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管理基金,保障基金安全。一是新农保基金实行省级管理。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建立了个人账户基金省级集中管理模式。规定县市区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每年12月10日之前必须一次性上解到省级财政专户,由省统一管理,强化基金安全。第一批试点县市区已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上解个人账户基金。上收资金的最大作用是杜绝了县市区挪用新农保基金。二是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先后出台了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加强新农保基金管理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办法,实行封闭运行,强化了基金管理。三是建立省级监控平台。实行省级监控平台与银行系统对接、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全省试点县市区新农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按日对账,对基金流向流量进行适时监控,掌握基金变动情况,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四是加强监督稽核。落实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业务稽核工作,保证了新农保基金收缴和发放全过程的安全可控。
统一金融服务标准,提供便捷服务。新农保服务对象人数众多、居住极为分散,对代理的金融机构做好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南省对金融机构的选择非常慎重,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新农保结算代理金融机构的服务标准。我们要求中标的金融机构必须有完善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平台,对参保人员缴费、领取待遇免费提供相关的服务,能按照基金省级管理的要求实时交换信息和数据,加大对乡镇网点的硬件投入,创造条件向行政村延伸服务领域,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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