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出台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行补助的政策。
参保补助对象的条件:具有乐清户籍,且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多生育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儿,且已落实绝育手术;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0周岁;按自愿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补助标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父母双方都参保的,每人每月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标准的40%予以补助。父母选择一人参保的,每月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标准的55%予以补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2500元/年、2000元/年、1500元/年三个缴费档次,分别按50%、60%、80%的比例予以补助;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最长期限为15年。
申请人可在达到可投保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的上一年度,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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