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中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获悉,参保人杨先生(1951年10月出生)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由于外出公干,其在今年2月才向该局申请办理退休。根据有关规定,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的养老金该局不予补发,故杨先生少领取了2011年11月至今年2月,共4个月的退休金。
对此,中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养老科科长卢中科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参保人所在单位或本人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或最迟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20日前,到该局提出领取退休金的申请。(如2012年5月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应在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20日期间办理),由于用人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因为养老金是通过银行账户按自然月统一发放给参保人,错过了发放时间,就意味着要等下一次。
另据其介绍,法定退休年龄正常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便可申请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而在办理手续时,则需持户口簿正本、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半寸近期相片一张;另外提供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工龄资料。
温馨提示
在办理退休手续过程中,参保人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早核定工龄,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局会核定参保人在1998年7月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而核定工龄则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原件,但随着中山市原市属企业的陆续转制、关闭,其人事档案的管理比较分散,有的移交到人才交流市场托管,有的继续存放在转制后的新企业,有的甚至交到职工个人保管等,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情况。故该局建议广大参保人应及早携带档案资料到该局办理工龄核定手续,避免日后因档案缺失而无法核定工龄,造成严重后果。
2.尽快缴纳医疗保险,确保退休后的医疗保障
在办理退休后,单位退休人员应尽快到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基本医疗一次性缴费手续,需按月缴费补充医疗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
另外,灵活就业退休人员选择办理基本医疗一次性缴费手续的,请到该局综合科办理,否则,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医疗按月缴费登记手续。(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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