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期,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称,缴费时收费人员只开具收据,并且收据上也没有盖章,市民质疑这样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月6日,市民冯先生到解放区王褚街道都市花园社区缴了1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费人员仅给他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据上没有盖章,只有该收费人员的签字。
6月7日上午,记者和冯先生来到都市花园社区服务中心,这里正在给社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前来缴费的居民将钱缴给收费人员后,收费人员给缴费人员开具了收据。
“政府收费不是应该开具行政服务类专用发票吗?可这里为什么不开发票呢?”冯先生说。
带着冯先生的疑问,记者电话咨询了解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郭辉。他说,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正处于缴费、采集信息阶段,人数多、工作量大,现场给每一位缴费人员开具财政部门下发的基金收据,会影响工作效率。等到采集工作结束以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会以办事处或者社区为单位开具正规票据。如果个人需要,可以拿着收据换取正规票据。市民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解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电话(0391)2973931咨询。(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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