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璧山县首批参加超龄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手续的完善,标志着从6月起这个群体将享受超龄养老待遇,而核实是否重复参保和领取待遇将成为发放待遇的最后一项工作。
2011年4月,随着璧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标志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目标,城乡居民可以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选择在城镇企业职工、征地农转非和超龄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参保。由于部分群众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理解的偏差,有些跨地区同时段参加同险种,有些同地区同时段参加不同险种。为了切实贯彻政策规定,保障基金安全,县社保局依托金保一期工程业务系统,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对已完清缴费、即将领取待遇的224名人员的数据进行了逐人逐条信息的比对和核实,经认真核实并确定,首批即将领取超龄人员待遇的人员中,有204人领取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其中有126人未缴费。为确保超龄人员养老待遇的按时发放,按照清退办法,县社保局采取逐人打电话宣传政策的办法,宣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及时将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清退,这将为超龄人员正式领取待遇扫清最后一道障碍。
另据了解,按照政策要求,凡申报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并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人员,都将从2011年7月起补发超龄人员养老金,对原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都应清退重复领取的养老待遇。(来源:璧山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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