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报7日刊登《目前只有医疗养老保险能转移》一稿后,市民王先生致电帮办热线,称自己以前在辽宁工作,参加了当地的社会保险。去年从原单位辞职后,应聘到德州市一家市直单位,新单位已从今年开始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他需要将保险关系转入德州,咨询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答:
养老保险从外地转入德州的具体手续为:第一步,必须在德州市社保中心有可以正常缴费的在职人员户,有单位的需要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增员手续,没有单位个体缴费的到49号窗口办理个体开户事宜。第二步,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职工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单位的持劳动合同,个体的持档案本、养老本,如果本人不能来办理请出具委托书,并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填写42号窗口提供的《转移接续申请表》,将材料准备齐全交到42号窗口。第三步,德州市社保中心开具《联系函》,用挂号信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等待对方转移基金,并给德州邮寄《信息表》。第四步,过两个月左右,拨打0534-2635823咨询转移基金是否到账,如果已经到账即可前往社保中心确认并录入信息。
医疗保险转入我市的具体手续,与养老保险转入手续基本相同,请事先问清楚原参保地负责转移医疗保险的机构名称、行政区划代码、地址、邮编,由德州市社保中心开具《医疗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给对方,等对方收到联系函后出具《医疗缴费凭证》和《信息变更表》。(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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