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推迟10个月退休,少发逾万养老金
社保局:当档案月份不清楚时,统一规定为12月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马女士将在2015年2月退休,但如今她的退休时间将有可能推迟到2015年12月,延后10个月,损失的养老金逾万元。这些都是因为档案中的出生年月信息不全引起的。
殷先生的妻子马女士16岁参加工作,根据户口、身份证信息,在其50岁时即2015年2月可办理正式退休。但是在单位改制手续的过程中,偶然发现妻子的退休时间变成了2015年12月。“这样一来,她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推迟10个月。”殷先生说,按照现在单位养老金一千多元标准计算,10个月就是1万多元,也就是说,将会少发1万多元养老金,“这对于我们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殷先生提供的一份1981年其妻马女士的劳动审批表显示,表格上“年龄”一栏填写的是16岁,并没有出生年月日一栏。但其提供的户口、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1965年2月。
据殷先生介绍,养老部门并没有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时间办理退休,而表示将以上述劳动审批表为标准,但由于该表只标注16岁,便根据表上审批日期1981年,直接推出出生年月为1965年12月。“这显然不符合常理”,殷先生说。
昨日,记者就此找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张科长介绍,这样推算出生年月是按照江西省养老保险部门1999年第53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如果档案和身份证出生年月不一致,则以档案为准。他解释,由于类似马女士这类情况比较多,经请示省级领导部门,当档案月份不清楚时,统一规定为12月份。
至于为什么出生年月不以身份证而以档案为准,张科长说,其实在80年代退休时间都是以身份信息为准的,但是后来身份信息频频出现造假,所以之后便出台文件以档案信息为准。
张科长建议,马女士的档案除了有这一张“劳动审批表”外,应该还有其他的档案资料,如果上面有记载出生年月,也同样可以以上面的信息为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