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年将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6月24日,大江网记者获悉,7月1日起,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在内的南昌市最后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正式启动,届时,南昌市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今年已经60多岁的社区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小孩今年11岁,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23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大概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近日,南昌市东湖区社保局在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时,对居民提出的各类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现场解答。
据悉,2011年人社部批复了南昌市一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申请。继南昌县、新建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后,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湾里区被列为第三批试点区。与此同时,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湾里区四县二区成为江西省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随着今年7月1日起,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在内的南昌市最后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届时,南昌市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根据政策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政策实施时(2012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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