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在衡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暨养老金首发启动仪式上,今年已有61岁的该县西渡镇槐花村村民刘捌元等14名老人高兴地从县级领导手中领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养老金存折。刘捌元告诉记者:“我种了一辈子田,做梦也没想到能领到养老金。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让我们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回去后我要向周围的邻居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让大家都来踊跃参保!”像他一样,从今年7月1日开始,该县17.3万名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均可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这标志着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实现了全覆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县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今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该县成为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后,为真正解决全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县委书记肖顺生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白一峰任组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衡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衡阳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将各乡镇所承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从而在全县构筑起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网络体系。为形成工作合力,该县各级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积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县财政局积极做好养老补贴资金的预算和拨付,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县审计局组织人员定期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县民政和残联部门协助做好特困、残疾群体的认定,确保相关人员及时享受政策优惠。县公安局按户籍及时提供居民家庭成员人数和基本信息,确保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待遇发放人员应发尽发。
据了解,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凡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该县城乡居民居民均可参保。16至59周岁的农民个人缴费部分设置了每年100至500元五个档次;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在此基础上增设了600至10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交满15年达到60周岁的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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