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至少增115元
从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从2012年1月1日起,南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增加115元。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1年12月31日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1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2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据介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都会有所调整,而且都呈上升趋势。此次的调整标准有五项,一是普调,即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二是按缴费年限调整,即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三是按退休人员年龄调增,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满70周岁及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四是按专业技术职称调增,正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副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0元(含高级技师);最后一项是2011年12月31日(含)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南宁市有横县、上林、马山、隆安4个县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因而这4个县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的基本养老金可增6元。
南宁市社保局失业和退休人员管理科刘建林告诉记者,根据调整要求,社保部门从今年5月份开始,按调整后的待遇发放养老金,而今年1月至4月因调整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也在5月份随当月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如此多项的调整标准有些退休人员可能看不太明白,因此,南宁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特别列举了一些案例为的是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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