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个人参加 两险缴费基数明日起有调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7月1日起,调整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金额。

  日前,从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调整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金额。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20%。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387元/月)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见下表)。

  月缴费

  基数

  月缴费

  金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费

  金额

  月缴费

  基数

  月缴费

  金额

  2033

  406.6

  2500

  500

  3000

  600

  2100

  420

  2600

  520

  3100

  620

  2200

  440

  2700

  540

  3200

  640

  2300

  460

  2800

  560

  3300

  660

  2400

  480

  2900

  580

  3387

  677.4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387元。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10%或6.5%,月缴费金额为338.7元或220.2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为10%,月缴费金额为338.7元。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为15元。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缴纳的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