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全市城镇职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将启用新的缴费基数。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12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确定,参保者当年最高缴费2.13万元、最少缴费4264.92元。
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期间,本缴费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2011缴费年度保底、封顶比例为80%~200%),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申报缴费基数。但是,凡未申报选择的参保人员,则按照最低缴费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调整后,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选择余地将有更大空间。按照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照2011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541元的标准计算,2012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保底缴费为每月355.41元、全年4264.92元;平均缴费为每月592.35元、全年7108.2元;封顶缴费为每月1777.05元、全年最多缴费2132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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