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0岁以上低保对象每月可领取55元养老金
从成都市人社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凡具有成都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低保对象,均可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成都市人社局副局长陈东介绍,成都市针对城乡老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这一特定群体的惠民措施,消除了附着在户籍上城乡老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差异,充分体现了城乡居民平等的原则。
这一新举措具体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老年低保对象,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老年低保对象,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执行。已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由于家庭收入提高不再属于老年低保对象、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原因而丧失领取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基础养老金;已按《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成府发〔2009〕58号文规定参保的,基础养老金不重复享受。陈东说:“今年1至5月的部分,将尽快拨付。之后将按每个月支付一次。”
据悉,此项惠民政策将惠及成都市5.37多万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年预计发放3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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