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零时起,厦门市开始2012年社保年度结转。7月1日零时至7月2日12时,各社保机构(含市政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
年度结转期间,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自7月4日起的正常工作日,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冲正报销。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异地就医人员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2012年6月底未出院的须在6月30日进行中途结账),须在9月3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和平安保险公司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符合申请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参保人员,其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的当月月底前,凭退休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否则将影响参保个人医保退休待遇。
另外,从9月1日起,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2011年度社保权益对账单,参保单位和个人应到所在区的地税局更新和确认邮寄地址。
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1.登录www.xm12333.com网站查询;2.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大厅自助查询机查询;3.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查询。(来源:厦门晚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