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调整
杭州网讯从2009年5月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月最低缴费额调整为311.02元,最高调整为1166.31元。
因缴费金额变更,请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及时检查账户余额,确保银行委托扣缴顺利进行。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最近公布200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为25918元。根据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城镇个体劳动者按照缴费基数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确定。
首次参加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请携带以下资料:属杭州市区户籍的自由职业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属杭州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凭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至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或各区社险办办理参保审核手续。符合参保资格的,凭社保机构出具的审核单到杭州银行办理委托代扣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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