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因工作原因,要离开烟台去潍坊工作,此前烟台所在单位已给我交了一年多的社保,是否可以把社保转到潍坊去,如何办理?”;“我在烟台买房定居,几年前就把户口迁到烟台了,能否把在原户籍地已经交十多年的养老保险转到烟台来?”日前有许多网友在网上民声留言咨询社保如何转移的问题,对于转入异地及异地转入都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7月5日上午,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做客民声直播间,对于社保转移问题,基金统筹科的孙科长指出,根据2010年7月实行的省内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转入异地的只需要在离开烟台前,到单位缴纳保险的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向转入地社保提出转移申请,对方同意接收后,会给烟台市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然后烟台市会将该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以及基金转移至当地社保。其中除参保缴费凭证外,都是有社保机构之间直接联系邮寄。
对于异地转入烟台的情况,孙科长介绍,根据2010年1月开始实行的跨省养老保险转移办法,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如果该职工为城镇户口且暂时没有工作单位,则可以先到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挂档交费后,向当地保险事业处提出转移申请,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即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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