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农科频道《热线村村通》报道,前几天,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一名男子在同一家银行办了42张信用卡透支了78万元,被判了10年徒刑,并处以10万元的罚金。冬子感到非常奇怪,到底这些卡是怎么办出来的呢?
2012年2月28日,山东的一家媒体爆出,菏泽一名男子,冒用自己亲属和他人的名义,向菏泽一家银行批量申请办理了42张信用卡。用其中的40张卡,进行透支套现78万元。在这起案件中,男子获刑10年。
无独有偶,2011年6月,在济南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在一亿两千万元的信用卡套现案件中,警方在套现窝点发现了大量的信用卡、刷卡机。根据现场发现的登记中,前来这个套现窝点进行套现的持卡人,每人的信用卡都在8张以上。
在上述案件中,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利用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除了手中有一两张是以自己真实信息办理的卡之外,其他的很多卡都是盗用或者冒用了他人的信息。在上海发生的一起盗用信用卡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杨成志说,他记忆力比较好,只要盯着别人的身份证看个三四秒,就能把资料全部记住。
犯罪嫌疑人在获取了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后,就开始撒网捕鱼。他给各个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凭借着身份证号码登录人工台后修改他人申办信用卡时留在信用卡中心的信息,其中包括手机号码和账单投寄地址。再过个十几分钟,犯罪嫌疑人再打电话挂失,银行就会把卡寄到修改后的地址。
众所周知,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持卡人都给银行填写了个人资料,当持卡人在进行挂失或者更改密码的时候,就用上个人资料了。但是,核对个人资料就安全了吗?来听听,警方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为更改持卡人的密码,给银行客服打电话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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