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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民缴纳养老保险16年后每月仅领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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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新安县民政局官员介绍,民政部门曾根据当时四大国有银行的10.8%的年利率标准,将农民的养老保险的年复息确定为7.5%。以此计算的话,如果父母在一个孩子刚出生时为其一次性存入200元,无需加款,等到孩子60岁时,便可每月领取1000余元的养老金,且能连续领取10年。

  河南村民缴纳养老保险16年后每月仅领2元

  16年前,期望靠当年缴纳的养老保险颐养天年的河南邓州村民,最终却无奈发现,16年后,他们每个月仅能领取两元养老金

  即使在当地,这钱不够买一份早餐。

  这份尴尬,勾起一段“老农保”历史,也引发如何科学设计社保体系,如何让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如何让农民放心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讨论。

  “老农保”方案

  张高耘(化名)是其中缴纳者之一。几天前,这位来自邓州市湍河办事处槐树村的农民,拿到了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邓州市人保局”)发给的2011年度的养老金,总共不到30元钱。

  “按月发,(金额)太少,麻烦,我们自己也不好意思发。”面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采访,邓州市人保局一位负责人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但记者发现,张高耘的脸上,露出的却是失望。“10多年前,市里让交养老保险,说到了60岁,就可以凭证件按月领养老钱。当时我们心里可高兴了。”张高耘回忆说,当了一辈子农民的他,之前听得最多的是“养儿防老”,现在,政府要给他们养老,他们村80%的村民都积极响应,按县里的要求交了养老保险。

  邓州市人保局的官员告诉记者,张高耘口中的“养老保险”,俗称“老农保”,是当时的民政部于1992年出台的一个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其重点保险对象,便是当时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

  根据该方案,村民们在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后,便可在60周岁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位于河南南阳的邓州市被选为“老农保”试点之一。由邓州市人保局提供的信息称,当地共有41800名村民参加了“老农保”,缴费金额从几十元到一千多元不等,本息共计1025万元。

  实际上,最后国内多数地市均被纳入“老农保”试点,包括河南、海南、安徽、山东等多个省份,位于河南洛阳的新安县同样被列入该试点。

  据新安县民政局官员介绍,该县共有1.2万名村民参加了“老农保”,分别缴费100元到1万元不等。

  增值失败

  如此庞大规模的养老保险该如何管理?按照当时民政部的设计,该保险实际上是一种由农民个人缴费的自我储蓄积累式养老基金。根据规定,这些基金不可用于直接投资。

  为了防止这些养老基金的贬值,当时的民政部规定,将这些基金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作为保值增值手段。

  据新安县民政局官员介绍,民政部门曾根据当时四大国有银行的10.8%的年利率标准,将农民的养老保险的年复息确定为7.5%。以此计算的话,如果父母在一个孩子刚出生时为其一次性存入200元,无需加款,等到孩子60岁时,便可每月领取1000余元的养老金,且能连续领取10年。

  当时,邓州市将1000多万养老基金全部存入了当地银行,期望以后能指望靠基金利息,为邓州农民奉上养老钱。

  但令邓州民政部门始料未及的是,此后十多年,央行连续九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息最低时只有1.78%,还增加了利息税,最终导致“老农保”的积累利率远高于存款利率,承诺根本无法兑现。

  河南省民政厅不得不连续下调承诺标准,将养老保险年复利率从7.5%调整为2.25%。最终,到2011年,满怀期待前去领取的张高耘惊讶发现,他每个月只能领取两元左右的养老金。

  而新安县则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期望能将“死”的养老基金进行活的风险投资。

  1998年底,新安县民政部门先是将收取的数千万元养老基金存入当地一家银行,之后,又与该银行合作,将该笔款项全部放贷给了当地一家企业,用于该企业的运营,期望获得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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