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居民可补缴养老保险费
合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1.哪些对象可以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如何办理?
答:(1)参保缴费人员(16—60周岁)在应缴费期间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2)2012年1月1日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龄在45—60周岁的人员,按年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参保人员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在每年1—6月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并及时将补缴的保险费存入城乡居民的银行缴费卡中。今年应缴费和到龄补缴费的人员应在2012年7月20日前将缴纳的保险费,存入社保经办机构发给的农业银行缴费卡中。
2.参保人员银行卡丢失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尽快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并重新办理银行卡和对账折。同时,参保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区办理银行卡账户变更手续。陆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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