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加上已于今年1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我区已全面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也标志着我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区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县(市、区)66个,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61%,制度覆盖16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人员71.25万人。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区已有20.13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7.19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年初决定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于5月24日在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了《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决定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全覆盖,将还未开展试点工作的43个县(市、区)一次性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让这些地区的城镇居民提前享受到这项惠民益民政策。(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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