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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能否转城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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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现在以灵活就业的缴费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全部费用自己缴纳,每月缴纳费用较高,我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年限能否与职工养老保险接续?”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已经实施半个多月,社保部门现场给市民释惑。

  跨制度参保个人账户

  储存额可互转

  胡先生一直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他想咨询能否转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我现在以灵活就业的缴费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比较高,我自己做小生意,每个月收入才2000多元,但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就要500多元,负担很重。按照新政策,最低缴费仅需每年100元,所以我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是不知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参保年限能否与职工养老保险接续?原来的缴费年限算不算?”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原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重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对于跨制度参保的缴费年限计算问题,要等国家和广东省出台相关规定。在此之前,暂时按过渡办法处理。“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计入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对于未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按规定处理。”(来源:聚焦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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