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开始,迁西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后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内容更加完善,制度更加惠民。简称为“一取消,二统一,三不减”。
“一取消”,即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领取待遇需子女全部缴费”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因此而导致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自合并实施之月(2012年7月)起,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逐月发放基础养老金。但是在这里要着重说明一点,自该县农(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45-60周岁人员必须按年缴费,特别是应参保缴费而未交费现已达到60周岁应领取养老金人员,必须补缴相应年度保险费后才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这一点大家必须弄清楚,如果每个应参保人员都不参保缴费,都等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去真正意义。
“二统一”,即,统一缴费档次和统一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政府对应各档次补贴标准统一为:一档30元;二档40元;三档50元;四档60元;五至十档70元。统一征收时间,自2012年7月开始,统一征收2012年保险费。
“三不减”,即养老金待遇不减,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不减、特殊群体的补助力度不减。养老金待遇仍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补贴三部分;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对重病病残疾人、伤残军人、五保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参保,县财政不同程度仍按原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补助。(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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