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向鹤壁日报监督服务台反映,他2009年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一年后,又调到了其他单位。因为一些原因,他从2010年开始就没有再缴过养老保险。他想知道能不能把这两年未缴的养老保险补上?
鹤壁日报监督服务台就胡先生关心的问题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携带该凭证到新就业地,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后,就可以将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