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实施两项养老保险新政
“五七家属工”、在我市就业外国人可参保
在7月21日市社保局四家城区分局上线时,记者得知,今年,我市又推出了两项养老保险新政,“五七家属工”、在我市就业外国人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五七家属工”每月可享518元养老金
据介绍,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十至八十年代末曾在省内国有或国有企业创办的集体性质企业从事生产自救、辅助性生产岗位工作,但未取得正式职工身份(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现持有辽宁省城镇户籍,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由个人和原所在企业单位共同缴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2011年10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缴费10000元;75周岁以下人员,在缴纳10000元的基础上,按本人年龄与75岁之差,每差1个月(不足1个月时间,按1个月计算)加缴125元。企业缴费部分:企业按个人缴费额的40%计算需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后,从行政部门审批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18元。
在我市就业外国人可参加养老保险
在我市就业外国人参保缴费范围为:2011年10月15日前已经在中国境内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统一从2011年10月15日起参保缴费;2011年10月15日以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从在中国境内就业开始之月起参保缴费。
对于首次参保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提供其本人有效护照、《外国人就业证》等就业证件(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人员,应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及劳动合同或派遣合同等证明材料,到所在社保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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