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十一五”时期是我省财力投入最大、力度最强、各类保障待遇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自2005年至2012年,我省连续八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5年末的656元提高到2012年的1505元,年均增长超过1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大病和特殊病种不断增加,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制度普遍实施,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三次对工伤人员伤残
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稳步提高了工伤人员的保障待遇水平。
眼下,越来越多的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截至2011年末,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29万人、1611.9万人、397.7万人、422.1万人和400.1万人。至今年6月底,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2441.97万人。全省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202.9万人,已保障200.6万人,保障率98.85%。农村低保目前已覆盖216.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