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市居保中心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将上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此次调整将涉及25万名居保待遇领取对象。
调整的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申请办理了领取基础养老金手续以及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并按规定申报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办法为:从201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即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凡2011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从2012年1月起开始调整;凡2012年1月1日后办理基础养老金申报手续的,从核定发放之月开始调整。
据了解,从2010年起,我市对照国务院和省新农保实施指导意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总体目标要求,制订出台了《如皋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办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由省和地方财政给付,标准每人每月为60元,对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给予每月10元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即每人每月为7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增发1元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对年龄超过60周岁,且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直接申领基础养老金。
制度出台当年,我市有22.6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通过审核,享受了基础养老金待遇,发放资金达1.55亿元。2011年,市人社部门结合新农保具体实践,制订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城乡居保与新农保框架基本一致,便于两项制度的顺利并轨,同时又通过扩大参保范围、提高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对新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把城镇无收入人群纳入到基础养老金的享受范围。
至目前,全市享受居保基础养老金的对象近25万人,月发放金额2050万元,两年半时间累计发放金额4.4亿元,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覆盖比(参保人员、享受人员与总人口比)居全省前列。
据介绍,上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可积极调动广大参保缴费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此次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市)财政各承担50%,为此,我市财政每年将多支出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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