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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保股长侵吞67万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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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宁县人民法院近日以被告人李生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该案系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涉案人员中年龄最小、学历最高的贪污案件。

  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6岁就被任命为云南省华宁县社保局企业养老保险股股长;夫妻二人均系国家公务员,只要努力工作,原本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李生龙并不知足。

  利用负责异地生存认证和审核发放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工作的职务之便,李生龙在获悉本县9名退休人员的死亡信息后,隐瞒9人的死亡信息,采取伪造居民身份证信息,篡改原工资发放数据的方式,从2007年5月至今的近5年间,骗领、侵吞国家社保资金67万余元。

  华宁县人民法院近日以被告人李生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该案系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涉案人员中年龄最小、学历最高的贪污案件。

  年龄最小学历最高的贪污案

  李生龙毕业于湖南株洲工学院。由于出生农民家庭,家境贫寒,李生龙从小就梦想着能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2004年,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李生龙进入华宁县社会保险局工作。因工作勤奋、表现良好,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2007年被任命为企业养老保险股股长。但李生龙并不知足,总觉得自己比别人落后很多,想快一点住好房、开好车,缩短与别人的差距,让自己和家人尽快过上好日子。

  在工作中,李生龙发现养老金发放存在漏洞。有些离退休人员本已死亡,但其家属仍领着退休金,也存在以他人名义冒领退休金等情况。从工作职责上讲,李生龙应该将上述情况逐级上报反映,揭露不法获取保险的相关人员,可他偏偏随了"大流",变成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保的一员。

  仅靠拿工资何时才能实现理想中的房子、车子?为此,李生龙动起了国家社保资金的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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