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加快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博白县先试先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在玉林市率先启动村干部参加新农保工作,全县有3700多名村干部直接受益。
村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是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的核心力量。2011年,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全区村干部参加新农保作出了具体部署。博白县结合县情,从2011年就开始了村干部参加新农保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并在今年7月先试先行“村干部新农保”政策,争取为全市开展此项工作探索出有借鉴作用的经验做法。
村干部参保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养老补贴和新农保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形式灵活和人性化。在职和正常离任未满60周岁的村干部,参保档次由个人自主选择;年满60周岁且已按规定计发养老补贴的村干部,参加新农保后重新核定其月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采取少补多不减的原则计发;年满60周岁仍在职的村干部,其养老保险待遇低于现享受在职报酬的,继续享受在职报酬,待离任后再按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发;已参加当地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原参保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对原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已按任职年限发放了一次性养老补贴的,采取先抵扣后发放的办法,核发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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