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细心的已参保失业人员发现,7月份,社保代扣账户中仅扣了367.92元的养老保险费,相较于原来每月524.22元的养老、医疗保险费扣款,少扣除156.3元。因为担心哪里出了问题,部分参保人员纷纷来到“市民之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查询。
经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余杭区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而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新政: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余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下同),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具体政策见余人社[2012]27号文件)。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广大失业人员解决了部分实际困难。
到7月底,失业保险基金共为3120名失业人员支付了当月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涉及金额487656元。其中,涉及部分失业人员在银行代扣前已提前缴纳的当月医疗保险费用。此类人员请不要到窗口办理退费,近期,区人力社保局会将先行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156.30元)退还到其发放失业金的账户上,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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