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杜桥的李女士打电话到本报热线85111333反映,她根据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一次性缴纳了养老保险。按规定今年6月就退休了,可是到现在退休金还没有领到。“为什么我缴纳了养老保险,却领不到退休金?”她希望记者帮忙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为此,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解。在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档案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李女士的情况进行了查询。
原来,李女士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后,办理了自谋职业参保,档案保管在市就业管理服务处。经查阅,1962年6月份出生的她,档案工龄也达到了15年,本来在今年6月份即可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处调取档案申请退休。可是,李女士没有提出退休申请,档案仍然保管在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谋职业者和失业登记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须先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即先在档案存放地进行申请,再将档案调取到社保局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退休金。
自谋职业者和失业登记人员中很多人也都积极主动按期过来办理了退休申请手续,而没来办理的人员中有部分人因为电话停机、号码变更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李女士就是这种情况。李女士一直生活在杭州,联系方式多次变更,她告诉记者:“我以为自己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直接拿退休金了。”
“李女士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还不足20年,她的档案移交到社保局后,如果想在退休后享受医疗待遇,还必须要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齐医疗保险。”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说,每年的7月份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都会调整。今年上半年的医疗缴费标准是171.65元/月,下半年的缴费标准是196.42元/月。李女士本应该在今年6月份前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而因为她本人的原因拖延到8月份才来办理,补缴的医疗保险的基数要按照7月份调整后的基数来执行。这意味着李女士要多缴24.77元/月。
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提醒,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周岁)的广大自谋职业者和失业登记人员,请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1号至20号之间的任意工作日到柏叶西路928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1号档案管理窗口(电话85330376)填表、取档案办理退休初审手续,再到社保局三楼社保科(电话85158130)办理退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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