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
今年9月1日起,舟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00元。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进行调整。
此外,根据《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参加A、B、C、D档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为:A档530元/月、B档470元/月、C档390元/月、D档310元/月,上述待遇标准包含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
根据《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参加生活补助类的被征地农民,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180元,包含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此外,参加生活补助类的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后死亡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调整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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